艾迪药业: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
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王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68,3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上述股份中,2,700,000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68,319股来源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归属股票,所有股份均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事兼副总裁王军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至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92,0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16%。王军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已于2021年7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持有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已获归属的股票已于2023年9月26日上市流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王军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768,319 | 0.66% | IPO前取得:2,7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68,319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兼副总裁王军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王军 | 不超过:692,079股 | 不超过:0.1645%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92,079股 | 2024/9/24~2024/12/23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19日),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19日)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若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履行本条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