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迪药业”)于近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本次授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筹资管理制度》规定,本次授信额度在经董事会审议的年度授信额度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度授信额度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筹资管理制度》规定,向银行、信托、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信托、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信托、其他金融机构为公司办理有关授信融资借款等手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为前次授信额度到期后再次申请,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
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申请人 | 授信银行 | 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 备注 |
艾迪药业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5,000 | 信用方式 |
根据公司《筹资管理制度》规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将在授权范围内及上述额度内向上述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