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信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未信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三未信安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995.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909.0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7,086.4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498”《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50,995.46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37,086.41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 ?适用,96,743.20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密码产品研发升级项目 | 94.72 | 2024年3月 | |
| 密码安全芯片研发升级项目 | 73.01 | 2026年12月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23 | /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 ?否 | ||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提前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最近12个月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 1 | 其他:七天通知存款 | 40,520.00 | 33,850.00 | 1,674.40 | 6,670.00 |
| 2 | 单位协定存款 | 8,150.99 | 7,437.38 | 5.06 | 713.62 |
| 合计 | 1,679.46 | 7,383.62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39,291.53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0.59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787.38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45,000.00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7,383.62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37,616.38 | ||||
三、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 凯 刘文淘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