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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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0659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清越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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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清越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清越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清越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清越科技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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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1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24,4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260.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39.9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3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2、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60,106,286.00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760,106,286.00元,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累计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24,400,000.00 |
减:已支付承销及保荐费 | 64,293,664.00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760,106,336.00 |
减:手续费 | 50.00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760,106,286.00 |
其中: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760,106,2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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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已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 开户银行 | 单位账号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 | 10532401040066430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112001012600699868 |
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 2010020141716 |
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100002943 |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单位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单位: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 | 10532401040066430 | 募集资金专户 | 360,106,286.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112001012600699868 | 募集资金专户 | 15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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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 单位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单位: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 | 10532401040066430 | 募集资金专户 | 360,106,286.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112001012600699868 | 募集资金专户 | 150,000,000.00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 2010020141716 | 募集资金专户 | 150,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100002943 | 募集资金专户 | 100,000,000.00 |
合计 | 760,106,286.00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金额50.00元,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金额66,100,211.67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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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0.00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其他事项
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增资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电子纸业务的发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以增资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募集资金到账金额76,010.63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515.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