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清越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年上半年,广发证券对清越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清越科技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清越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无需要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的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保荐机构督导清越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导清越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督导清越科技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导清越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对清越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前述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形。 |
15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存在由于操作人员疏漏导致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符的情况,对此情况,公司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积极整改,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九、(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除上述情形外,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其他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技术泄密与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及研发创新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所在,核心技术人才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OLED相关产品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升级和创新,打造了一支以核心技术人员作为带头人的技术研发队伍。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重要技术研发成果或技术秘密被不当泄露,加之其他不可控因素,未来公司可能存在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对于核心技术人才的争抢不断加剧,在未来行业激烈的市场化竞
争环境中,不排除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到公司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的步伐,对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创新无法及时产业化的风险
为保证持续的技术创新水平,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企业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和技术升级节奏,在自主创新方面不能合理、持续的进行技术投入,或者对于新技术或新产品的投入无法及时、有效转化为可落地成果,则可能出现技术创新无法及时产业化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市场竞争及客户流失的风险
公司三大业务产品涵盖AR/VR显示终端、电子价签、电子阅读器、白电、小家电等智能家居应用、医疗健康、车载工控、智能穿戴、安全产品等多个下游应用领域,呈现出较为分散的特点。不同客户对产品特性、规格、型号等方面要求不一,这就要求公司必须在产品技术、生产计划、原材料采购与客户销售服务等各方面做到紧密协调,以持续满足不同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下游应用领域的分散化在较大程度上增加了公司技术升级、经营管理的复杂性与难度,同时还可能带来存量需求快速波动的风险。若公司未来在产品技术、客户开拓、生产运营、管理水平等方面不能充分、及时响应分散化的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可能会导致公司生产管理效率下降、存货规模不当上升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对应收账款一贯执行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为:
逾期1至30天计提比例10%、逾期31至60天计提比例20%、逾期61至90天计提比例30%、逾期91至120天计提比例50%、逾期121至150天计提比例70%、逾期151至180天计提比例90%、逾期181天以上计提比例100%。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25,842.72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1,417.95万元。若未来市场经营环境或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出现重大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情况,则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将有所上升,从而将会对公司财务表现造成不利影响。
(五)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6,069.80万元,占总资产16.39%。一方面,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者领域,受终端客户采购需求或消费习惯影响较大。考虑下游客户生产周期、提前备货等因素,公司下游客户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一般早于终端客户的消费旺季;若公司现有产品不能适应季节变化或者下游客户市场需求波动延缓提货,则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风险。另一方面,受显示行业供求关系波动影响,若PMOLED模组、电子纸模组价格持续走低,同样会导致公司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政府补助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显示器件制造行业归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电子核心产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行业。公司及公司所从事的技术研发等工作一直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与鼓励,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者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显著降低,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在需求稳定前提下,由于显示行业的产能投资很大、建设周期长,一段时间内产能集中释放,导致周期性供大于求,产业周期性特性较强。公司PMOLED、电子纸模组等产品与行业景气度及宏观经济周期存在较强的关联性。在经济形势向好时,消费及投资活动上升,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带动上游显示模组产品的需求增加;在经济形势低迷时,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投资活动减少,市场需求减少,从而导致上游显示模组产品的需求相应减少。若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较多下游领域的市场需求下降,或者新型显示行业发生巨大波动或下行趋势,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与销售业务,通常以美元、日元等外币定价并结算,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会影响公司汇兑损益。如果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本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6-30/2023年1-6月 | 2022-6-30/2022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9,289.13 | 47,319.65 | -16.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78.82 | 2,243.02 | -165.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49.59 | 1,683.76 | -275.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43.29 | -1,683.44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3,008.98 | 50,391.30 | 144.11 |
总资产 | 220,061.47 | 158,163.88 | 39.14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29 | 0.0623 | -152.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29 | 0.0623 | -152.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55 | 0.0468 | -240.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 | 4.60 | 减少5.7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3 | 3.45 | 减少5.7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54 | 8.18 | 增加3.36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6.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65.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75.18%,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全球经济下行,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产品价格竞争激烈,造成收入和毛利率下降;(2)为提升公司竞争力,围绕主业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6,598,547.41元,主要原因是下游客户账期调整导致销售回款减少以及增值税留抵退税同比减少。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引致的相关风险。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经过长期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实践,建立健全了从前沿技术研发、中试研发至量产技术开发的完整技术创新体系,目前建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OLED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苏州市超高分辨率微显示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创新平台。公司在有机光电子器件技术领域持续耕耘,深度挖掘PMOLED技术,并逐步扩展至其他显示技术,不断实现产品结构的梯次性布局,形成以PMOLED、电子纸模组、硅基OLED微显示器三大业务为主的多元化产品架构及业务格局,体现出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在新型显示技术领域内的器件结构技术、新型阴极技术、蒸镀封装技术等关键技术方面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秘密,并系统掌握了包括光刻、蒸镀、封装、模组在内的全流程关键工艺技术。
PMOLED方面,公司不断完善PMOLED产品技术,在高亮度、高可靠性、高对比度等元器件产品技术上不断实现突破。自主研发的高效率叠层OLED器件技术、新型PMOLED全彩器件结构技术、屏体减薄技术、显示触控一体化技术、多行扫描显示驱动技术、On-Cell/In-Cell触控驱动技术等核心技术,不断提升产品的各方面性能,使PMOLED技术显示亮度高、响应速度快、可视角度大、模组厚度薄、屏体边框窄、使用寿命长等技术优势得到充分展现。从而使得公司PMOLED产品在医疗健康、家居应用、消费电子、车载工控、智能穿戴、安全产品等众多领域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已成为PMOLED行业领军企业。2010年,公司发明专利“ZL200810057016.0 有机电致发光器件”荣获第十二届中国专利金奖。2011年,公司董事长高裕弟博士作为主要发明人之一的“有机发光显示材料、器件与工艺集成技术和应用”项目,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公司PMOLED
产品荣获由SEMI、SID和SID北京分会联合主办的2016中国显示大会暨亚洲信息显示会议(2016 China Display Conference/ ASID)颁发的“Golden DisplayAward 2016 杰出产品奖-全球最薄PMOLED触控显示屏”;2017年,产品荣获江苏名牌产品称号。2021年,PMOLED产品荣膺工信部认定的第六批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
电子纸方面,在PMOLED产品技术创新中积累形成的产品设计技术、模组生产技术、生产管理技术等前期技术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开发电子纸产品设计、模组制作技术。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电子纸模组全自动化技术工艺、波形程序调试工艺、TFT背板切割工艺、全封闭封装工艺、电子纸膜上线前处理工艺等核心技术,成功推出了具有超低功耗特点的电子纸模组系列产品,并快速进入新零售的电子价签领域,得到了汉朔科技等客户的高度认可。未来,随着公司“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研发出具有全彩、超薄、柔性、可拉伸等特性的电子纸模组,为未来的电子纸模组产品持续赋能,在业内占据更重要的市场地位。
硅基OLED方面,公司在PMOLED产品技术创新中积累形成的薄膜工艺技术、OLED蒸镀技术、OLED封装技术等基础上,进一步开发适合超高分辨率的彩色化技术,积极开展具有超高分辨率、超高亮度的硅基OLED产品技术开发,自主研发高密度阳极像素点制作技术、高效OLED材料及器件技术、高可靠性薄膜封装技术、彩色化显示技术等核心技术,以满足VR/AR/XR等终端显示应用场景的市场需求。目前,公司硅基OLED技术在产品的使用寿命、单色亮度、彩色亮度、像素清晰度、刷新率等诸方面位居行业前列。未来,随着硅基OLED微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在业内的领先优势及竞争力得到将进一步增强。
2、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设有专职体系运行管理机构,已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0012 测量管理体系”、“QC080000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GB/T29490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33000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BD32/T2771 研发
管理体系”等九大体系认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进料检验管理程序》、《过程检验管理程序》以及《成品和出货检验管理程序》等一系列全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对公司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实施制度管理和实时监控,充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设有专职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策划、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人员配备齐全,规章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坚持每年开展质量月和QCC(品管圈)活动,深挖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改善质量、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公司积极推进“微进行动”,培养全员工作中创新进取与改进意识,鼓励大家在工作中提出的有益于公司产品质量提升、成本降低、效率提高等方面的行动方案,鼓励任何小的改进,积极推动公司高效和全面发展。
由于对品质管理的高度重视,公司产品质量持续保持高水准。基于公司良好的产品质量与管理水平,公司承担了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的示范工作;公司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曾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同时,公司先后获得苏州市质量奖(2020年)、江苏省质量信用等级AA级企业(2021年)、江苏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认定(2022年)等荣誉。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业务涉及的物联网终端人机交互显示界面,包括潜力型的元宇宙VR/AR/XR领域应用的硅基OLED显示屏幕,成长型的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的电子纸显示屏幕,成熟型的中小尺寸显示领域应用的PMOLED显示屏幕,都具有产品及技术迭代快、市场需求变化迅速的特点。公司制定了产品类型均衡布局、应用领域广泛覆盖的市场策略,产品涵盖近眼显示、电子价签、电子阅读器、白电、小家电等智能家居应用、医疗健康、车载工控、智能穿戴、安全产品等多个下游应用领域。目前,公司在册的客户数量累计达到2万余家,与各领域的头部客户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公司客户数量众多,降低了公司生产经营对单一客户、单一行业的依赖程度,减少了可能因客户需求以及特定细分市场周期剧烈波动而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广泛的客户资源和分散的市场布局,可以令公司快速抓住新应用场景不断涌现的机遇,实现外延式发展。
经过长时间经验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够快速响应、积极落实大型、中小型等不同规模的客户需求。公司服务过的客户中不
乏各行业中的优秀企业,包括华为、小米、华米、三星、LG、超思电子、汉朔科技、美国UICO等企业。公司产品和技术深受品牌客户的肯定,曾获华为季度质量绩效考核满分、小米生态链最佳战略合作奖、华米科技年度战略合作伙伴,连续四年被三星协力社评为A级供应商。
4、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方针,以风险管理为基础,实施了如下一系列举措以避免或应对未来可能会出现的经营风险:
(1)聚焦主营业务,合理安排资金用途;
(2)实施品牌客户开拓战略,拓展公司品牌影响力;
(3)分散客户群体,降低单一客户、单一下游行业营收占比过高的情况;
(4)主动识别客户风险,对可能出现风险的客户通过购买应收账款保险等手段规避风险。
在配套建设方面,公司注重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打通了CRM(客户管理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ERP(企业资源计划)、MES(制造执行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等管理系统,实现人财集团化、业财一体化、产研一体化,并完善了移动化办公,提高了管理系统与业务系统之间的协同能力,规范了经营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持续保持稳健的经营风格。
在产线数字化改造方面,公司对成熟的PMOLED业务进行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取得成功后将其推广到电子纸业务和硅基OLED业务建设中,使新建产线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
5、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技术承接于清华大学有机光电子实验室OLED项目组技术成果,在高度重视新型显示技术研发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支专业背景深厚、知识结构互补、技术发展全面且具备创新进取精神的研发团队。
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高裕弟博士具有超过20年的OLED行业经验,是我国OLED发展和产业化的重要推动者。高裕弟博士作为清华大学化学系有机光电子实验室、OLED项目组的成员,是中国最早从事OLED行业的先行者之一。高裕弟博士于清华大学博士毕业后,曾任职于北科技、维信诺显示、清越科技等公司
的研发、管理等重要岗位。作为国际电工委员会平板显示器件技术委员会(IEC/TC110)专家、项目负责人,高裕弟博士参与制定了多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其中,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了《GB/T 20871.61-2013 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 第6-1部分:光学和光电参数测试方法》等国家标准,以及《SJ/T 11461.5.1-2013 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 第5-1部分:环境试验方法》等行业标准。因其在标准化研究方面的突出成就,高裕弟博士在2014年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除此之外,高裕弟博士还获得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创业奖、中国专利优秀奖、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奖等荣誉称号,作为我国OLED领域的领军人物,具有丰富的OLED行业技术研发、运营与管理经验。公司持续打造年轻化、专业化的创新型团队,包括董事长高裕弟博士在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成员均具有较长时间的从业经验,参与过本行业多项研发项目和公司新产品的开发项目,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公司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市场经验和管理经验,经营作风规范稳健,能够对公司未来发展进行科学的规划和高效的运营管理。公司始终坚持保障员工权益,优化薪酬福利、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双通晋升机制等,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持续的驱动力。报告期内,公司获批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公司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技术创新、推动成果转化、发挥人才优势具有重大意义。
6、知识产权优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和新技术研发,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控制,遵循统一管理、注重保护、加强运营、有效奖惩的原则,制定了包含《专利管理办法》、《专利&技术秘密奖惩制度》、《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等专利管理制度,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管理与保护,申请、维持与终止,奖励与惩处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通过“GB/T 29490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基于公司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积累及规划,公司建有昆山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站(2020),入选苏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培育成长型企业(2022),获批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202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获得中国大陆境内地区授权专利461项,其中国家发明专利88项,中国大陆地区境外授权专利33项。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339.84 | 3,871.56 | 12.1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195.19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4,535.03 | 3,871.56 | 17.1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54 | 8.18 | 增加3.3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30 | - |
(二)在研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清越科技共有49个在研项目,包括新型OLED显示模组及屏下人脸识别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电子纸智能调参算法开发及技术应用研究和柔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器件技术及工艺技术研究等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36,986.60万元,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为4,535.03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为14,267.74万元,具体应用场景包括智能手机、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智能医疗、消费电子、安全产品和穿戴产品等多个领域。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82,440.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万元。2022年12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2、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2,362,476.5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384,612,316.88元(含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人民币348,000,000.00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1,452,242.01元)。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824,400,000.00 |
减: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 | 89,445,260.10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 734,954,739.90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
加: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 567,811.47 |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 352,362,476.50 |
其中:置换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 66,100,211.67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36,262,264.83 |
使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资金额 | 100,000,000.00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50,000,000.00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1,452,242.01 |
减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348,000,000.00 |
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6,612,316.88 |
注:现金管理与实际金额差异2,300万元,系2023年3月14日操作人员疏漏导致,以上金额已于2023年8月9日归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存储方式 | 截至2023年6月30日账户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 | 10532401040066430 | 活期 | 13,263,268.0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支行 | 8112001012600699868 | 销户注 | -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 2010020141716 | 活期 | 16,044,521.9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100002943 | 活期 | 7,304,526.88 |
总计
总计 | - | - | 36,612,316.88 |
注:公司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立的8112001012600699868账户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3月已经使用完毕,因此公司注销了该银行账户。
此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九、(三)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52,362,426.50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100,211.6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拟置换 金额 |
1 | 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 40,511,984.68 | 40,511,984.68 |
2 | 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25,588,226.99 | 25,588,226.99 |
合计 | 66,100,211.67 | 66,100,211.6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2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2/17 | 2023/8/1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 | 存单 | 100,000,000.00 | 2023/2/24 | 2023/8/2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3/20 | 2023/9/2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5/8 | 2023/8/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3/6/9 | 2023/9/8 |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3/8 | 2023/9/28 |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5/8 | 2023/8/10 |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3/6/21 | 2023/9/2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3/5/22 | 2023/8/2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0 | 2023/5/25 | 2023/8/28 |
合计 | - | 325,000,000.00 | - | - |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以增资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为义乌清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用于对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增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3月14日,根据日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内部审批同意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2,300万元以及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3,000万元;当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余额超过2,300万元。由于2023年3月新老出纳人员交接,新出纳人员工作疏漏,误将募集资金账户的2,3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公司在进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梳理统计过程中发现该情况后,已于2023年8月9日及时将该笔2,300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对于上述情形,公司进一步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具体包括:
1、与财务部以及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谈话,详细了解此次情况出现的背景、过程和原因,对于具体经办人员的失误进行了充分剖析,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批评教育和惩罚。
2、进一步细化完善募集资金使用流程,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前,财务部负责人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充分提示;对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流程,在审批链条中添加募集资金专项审批流程并设置了特别提醒,细化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关键节点过程管控;制作募集资金账户专用台账,在每月结束后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及时监督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3、对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培训教育,进一步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外部规定,增强对于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意识。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2023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2023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世杰 赵瑞梅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