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2-21  清越科技(688496)公司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清越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40.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万元。2022年12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30,000.0015,000.00
2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25,000.0010,000.00
3补充营运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70,000.0040,000.00

(二)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以增资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3,495.4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已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2024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清越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世杰 赵瑞梅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