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仇叶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