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事先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审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邓元明、王鲁平、李志强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