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4-02-08  源杰科技(688498)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事先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审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关于《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张海、王鲁平、李志强

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