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ZHANG XINGANG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1月实施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激励对象完成激励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配股、增发、派送现金红利等事项,应对激励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结果为: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行权价格由36.04元/股调整至35.84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程硕、王昱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B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A,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以行权的激励期权数量按考核年度对应的当期计划可行权激励期权数量的85%计算,激励对象当期对应的剩余激励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92名激励对象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起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合计48.6056万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程硕、王昱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B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A且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以行权的激励期权数量按考核年度对应的当期计划可行权激励期权数量的85%
计算,以及自第二次行权后至本次行权前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名激励对象自愿主动放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当期对应剩余15%的激励期权及离职、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期权,共14.2054万份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程硕、王昱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