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8号)批准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100.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9,9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31,222,672.4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677,327.54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 | 59,075.37 | 57,000.00 |
2 | 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 | 12,935.63 | 12,000.0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313.70 | 14,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合计 | 101,324.70 | 98,000.00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 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①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② |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用后净额③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④=①-②+③ | 预计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 |
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 | 57,000.00 | 49,527.52 | 786.37 | 8,258.86 | 327.55 |
注:1、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公司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系截至2025年1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余额,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其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2、“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用后净额”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3、“预计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工程保证金等,其中部分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剩余部分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尾款和保证金,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4、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 8111701012300735584 | 8,258.86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7,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月31日,募集资金已支出金额为49,527.52万元,节余金额为8,258.86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持续调整募投项目的建设规模。市场需求方面,一方面,中、低速率产品需求低于预期,但另一方面,由于AI等的需求拉动,CW等高速率产品的需求大幅增长。为此,公司在产能分配和设备购置方面,适当调低“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同时调增“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规模。
2、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建设和导入期间,为保证项目投资和运营工作的正常推进,部分铺底流动资金需求以自有资金等账户进行支出。
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5年1月31日,“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8,258.86万元。该部分资金将拟用于以下两部分:
1、随着终端市场中AI等数据中心的拉动,下游客户对于CW等高速率产品的需求大幅增加,为此,公司将加大“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为满足“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需求,公司拟将“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的8,200万元用于“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
2、除上述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外,公司将剩余款项继续用于“10G、
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的设备尾款和工程款质保金等项目,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在“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的剩余款项使用完毕后,办理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该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冬 吴同欣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