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鸣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李晓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