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页次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 1 - 2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 - 4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566274_G06号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统称“申报财务报表”),并分别于2021年3月19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566274_G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于2022年4月7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566274_G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566274_G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9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2022年度、2021年度和2020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我们对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基于我们为申报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对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上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仅供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566274_G06号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 菲 |
中国注册会计师:温博远 | |
中国 北京 | 2023年5月24日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人民币元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861,308.55) | (34,888.5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28,426,879.21 | 4,811,827.04 | 9,265,810.34 |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产生 的收益 | 7,223,432.44 | 3,533,500.10 | 8,034,713.0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 投资收益 | 886,573.84 | 913,750.14 | 1,774,960.6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4,002,617.99 | 36,604.00 | (327,927.1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7,046.40) | - | - |
小计 | 35,581,148.53 | 9,260,792.77 | 18,747,556.87 |
所得税影响数 | (5,173,005.76) | (1,458,083.98) | (2,905,251.89) |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 | 30,408,142.77 | 7,802,708.79 | 15,842,304.9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