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9月2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8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义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考虑,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并撤回申请文件,经过认真研究和审慎思考,并与相关各方反复讨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