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原核心技术人员陈德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参与公司具体研发项目,现作为研究院副院长,主要负责研究院行政建设及规范化管理、政府项目申报和对外交流等工作。因其不再负责具体研发项目,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
本次调整前 | 周俊杰、杜义贤、陈建泽、陈德、丁昌鹏、郭秋明、熊雪飞、蔡海生 |
本次调整后 | 周俊杰、杜义贤、陈建泽、丁昌鹏、郭秋明、熊雪飞、蔡海生 |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陈德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赞比亚分公司)设备科技术员;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历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结构评审工程师、解决方案部方案管理工程师、预研部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预研部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陈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股 ,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卡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950股。工作职责调整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陈德先生在公司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相关工作,其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均为职务发明创造。前述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形。
(三)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根据陈德先生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及知识产权协议》条款,陈德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已建立完善且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研发体系,通过人才引进和梯队建设,不断扩大研发团队实力,为新技术的研发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研发人员结构合理,研发团队经验丰富,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依赖的情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875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7.52%。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工作职责调整,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等产生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稳健进行,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
研发工作。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陈德先生职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陈德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申请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或其子公司,公司与陈德先生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陈德先生职务调整事项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