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义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98)。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0)。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