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6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500 | 慧辰股份 | 2023/5/31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028)。因工作人员失误,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的会议审议事项出现部分错误,其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属于误列,应予删除,现将该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 |
8 |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9 |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7、议案 8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3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
他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6日 14 点 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 18 号南楼一层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6日
至2023年6月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 |
8 |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9 |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
8 |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9 |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