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7  *ST慧辰(68850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 18 号南楼一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
普通股股东人数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5,285,04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5,285,04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4.042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4.04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刘晓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徐景武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210,69199.705974,3580.2941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210,69199.705974,3580.2941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210,69199.705974,3580.2941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210,69199.705974,3580.2941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210,69199.705974,3580.2941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167,45099.5349117,5990.4651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5,167,45099.5349117,5990.4651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9,44139.936574,35860.063500.0000
2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49,44139.936574,35860.063500.0000
3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6,2005.0081117,59994.9919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议案7、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柳思佳、李宜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