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辰: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 *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80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的聘期已满,公司综合考虑经营发展需要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大华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华共有合伙人27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603 人,其中 1,0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华经审计的 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488 家上市公司 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1,034.2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敖都吉雅,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敖都吉雅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咨询工作,掌握国内、国际会计准则,并负责多家公司IPO项目、央企和上市公司的年审项目、外企咨询项目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甜甜,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10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敖都吉雅 | 2020年12月14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注: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敖都吉雅已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整改,自2021年后仍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签字会计师,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其承接证券服务业务。
3、独立性
大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公司本次拟聘任大华担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预计为3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的聘期已满,公司综合考虑经营发展需要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大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大华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进行初步沟通,后续将积极沟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核,认为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此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
了此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此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