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辰: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慧辰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十月
目录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保障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3年9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1)。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8日14点30分
2、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2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 主持人:赵龙
5、 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8日
至2023年10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 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计投票议案 | |
1 |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六) 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 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 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十) 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 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的聘期已满,公司综合考虑经营发展需要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华共有合伙人27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603 人,其中 1,0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华经审计的 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488 家上市公司 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敖都吉雅,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敖都吉雅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咨询工作,掌握国内、国际会计准则,并负责多家公司IPO项目、央企和上市公司的年审项目、外企咨询项目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甜甜,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10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敖都吉雅 | 2020年12月14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注: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敖都吉雅已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整改,自2021年后仍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签字会计师,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其承接证券服务业务。
3、独立性
大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公司本次拟聘任大华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预计为3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的聘期已满,公司综合考虑经营发展需要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大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大华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进行初步沟通,后续将积极沟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