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辰:关于2023年年报编制以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以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2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以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本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年度报告编制以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所涉事项主要如下:
1、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鉴于上述情况,有关立案调查事项已经调查终结,最终意见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为准。
2、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唐普华”)的相关交易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了对信唐普华22%股权的收购,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676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信唐普华70%的股权并形成约人民币1.51亿元的商誉。针对本事项涉及的信唐普华的收入、应收账款、收购信唐普华形成的商誉及或有对价,公司已按会计师需求提供相关资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华正在积极推进审计工作,最终意见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为准。
3、 收购武汉慧辰资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慧辰”)少数股东权益的交易
公司于2022年收购了非全资子公司武汉慧辰49%的少数股东权益,收购对价为人民币 5,439 万元。武汉慧辰因受宏观因素的影响2022年未能按预期实现承诺业绩。2023年,随着经济复苏,宏观环境不利因素逐渐消退,行业环境呈现稳中向好态势,武汉慧辰获取的订单金额有所增加,业绩已有显著提升。基于此,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了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公司于2023年调整了武汉慧辰业绩承诺方案,将原承诺期“2022、2023年度”变更为“2023、2024年度”,同时提高原承诺的收入、净利润的金额。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关于调整武汉慧辰资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华正在积极推进对武汉慧辰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的审计工作,最终意见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为准。
二、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大华项目组正在汇总分析、整理相关底稿并提交所内质量控制复核,后续将根据所内质量控制复核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审计程序和审计底稿。公司将继续按照计划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大华所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审计意见类型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了三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9条规定,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2023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相关风险警示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