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辰: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ST慧辰(688500)公司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788,028.24元, 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28,857,289.85元。截至2023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4,017,587.8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0,448,944.35元。鉴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决定,是为了满足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保障公司战略发展的顺利实施,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