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doc

查股网  2024-05-01  青达环保(688501)公司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4年4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事项已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宋修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建设120MW渔光互补项目的进展暨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致力于为能源领域的客户提供绿色化发展解决方案,在聚焦主业发展的基础上,坚持同心多元化战略布局。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积极推进公司在氢能装备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制造,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战略布局,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同时,若本项目建成后成功转让,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会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其相关担保事项属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人及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