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5年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事项已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修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