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莱光学: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范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范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范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立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范浩、宋治平、凌华;其中范浩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陆冬梅、范一、王云霞;其中陆冬梅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王云霞、范一、凌华;其中王云霞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凌华、陆冬梅、邹华;其中凌华为主任委员。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范一先生的高管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范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宋治平先生、杜兵强先生的高管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宋治平先生、杜兵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郝前进先生的任职资格已分别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郝前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鲍洱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鲍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鲍洱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之前,由公司董事长范浩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施津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