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莱光学: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莱光学”)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4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1,400,000 | 59.47 |
2 |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紫金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571,229 | 4.87 |
3 | 范浩 | 1,800,000 | 3.41 |
4 | 范一 | 1,800,000 | 3.41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4,558 | 1.88 |
6 | 王陆 | 800,000 | 1.52 |
7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573,723 | 1.09 |
8 | 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 | 514,285 | 0.97 |
9 | 平安资管-工商银行-鑫福34号资产管理产品 | 371,349 | 0.70 |
10 |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3,886 | 0.58 |
注:占总股本比例为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52,800,000股的比例。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紫金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571,229 | 4.87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4,558 | 1.88 |
3 | 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 | 514,285 | 0.97 |
4 | 平安资管-工商银行-鑫福34号资产管理产品 | 371,349 | 0.70 |
5 |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3,886 | 0.58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4,744 | 0.50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2,608 | 0.50 |
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2,534 | 0.42 |
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493 | 0.29 |
10 | 中坚 | 146,829 | 0.28 |
注:占总股本比例为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52,800,000股的比例。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