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莱光学: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更换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原指定唐加威先生、刘帆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现刘帆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现委派苏海灵女士(简历附后)接替刘帆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发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唐加威先生、苏海灵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刘帆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苏海灵简历苏海灵女士,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了壹石通科创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天马新材北交所IPO项目、壹石通科创板IPO项目、茂莱光学科创板IPO项目、中捷精工创业板IPO项目、晶丰明源科创板IPO项目、隆盛科技创业板IPO项目、科远股份深交所主板非公开发行项目、苏利股份上交所主板IPO项目、赛福天上交所主板IPO项目、普丽盛创业板IPO项目、林洋能源上交所主板IPO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