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莱光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9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3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7) 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缨
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2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茂莱光学(688502)、万德斯(688178)、南微医学(68802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雪姣
202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7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茂莱光学(688502)、万德斯(68817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敏敏
201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7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茂莱光学(688502)、航亚科技 (688510)、洪汇新材(00280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周缨、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雪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敏敏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 | 2023年收费 | 2024年收费 | 变动幅度>20%原因说明 |
年报审计 | 70 | 70 | 不适用 |
内控审计 | 10 | 10 | 不适用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继续胜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续聘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