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材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聚和材料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约定了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资料查阅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3年半年度,聚和材料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按照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3年半年度,聚和材料及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
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对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督导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确保信息披露的合理性、准确性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半年度,聚和材料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半年度,聚和材料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内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 2023年半年度,聚和材料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前述情况 |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3年半年度,聚和材料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前述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光伏正面银浆是制备太阳能电池金属电极的关键材料,需要随着下游技术的迭代不断调整配方、优化产品,以适配不同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商差异化的技术路径和生产工艺。近年来,太阳能电池生产商逐步研发出多种新技术、新工艺并不断推出新产品,市场主流的太阳能电池类型已由BSF电池过渡到当前的PERC电池,TOPCon电池、HJT电池等N型高效电池的市场份额亦快速上升,此外,市场中还存在X-BC电池、钛钙矿叠层电池等多种差异化电池技术。由于不同类型、不同工艺的太阳能电池对于正面银浆产品的技术需求均可能存在差异,要求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以研发驱动业务发展。
如果公司未来的技术研发方向不能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或者技术研发进度不能与市场需求发展保持同步,亦或出现研发骨干大规模流失、核心技术外泄等情况,都有可能会降低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银浆产品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银粉。银粉采购价格不仅受加工费影响,还受到银价及汇率波动的影响,银粉市场价格具有较大波动性及不可控性。如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而公司产品售价未能作出相应调整以转移成本波动的压力,或公司未能及时把握原料市场价格变化并及时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则将面临原料采购成本大幅波动从而影响经营业绩、资金周转的风险。
2、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由于太阳能电池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从而形成公司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8.34%,主要客户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
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因产业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加剧、意外事件等原因,其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恶化,公司又未能及时培育新客户,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产业链延伸风险
公司分两次先后以自有资金12,000.00万元和5,301.33万元收购了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江苏连银新材料有限公司”)69.36%和30.64%的股权,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产生商誉5,478.00万元。
公司与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产品协同研发、前沿技术开发、产品供应合作等方面拥有良好的基础,但存在经营管理及业务整合等方面的风险,且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处于产品规模化量产的初期,产能使用效率和盈利水平的提升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财务风险
1、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持续扩大导致各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快速增长。2023
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合计为27.25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65.17%,占比较高,其中:应收账款余额为15.72亿元、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11.53亿元。
在公司继续保持目前经营模式及收入增速的情况下,公司应收款项余额预计将进一步增加。如下游客户因宏观经济放缓、市场需求萎缩、行业竞争加剧、违法违规经营等因素而出现经营困难,公司将面临应收款项账期延长甚至无法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稳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流动性风险
公司向主要原材料供应商DOWA采购银粉通常以现款和信用证结算,采购环节付款周期较短,而下游客户多为行业内知名电池片生产企业,公司通常授予核心客户一定账期,并多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与客户结算货款,使得产品销售回款周期长于采购付款周期。在收入规模持续扩大的情况下,销售收款与采购付款之间存在的账期差异使公司需要较多的营运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22亿元。随着公司收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量预计将进一步增加,如未能及时筹措资金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将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正面银浆产品单位毛利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为支持行业增效降本,公司正面银浆产品的单位毛利较比去年呈下降趋势。由于公司通常在银市场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竞争关系、预期采购规模、客户信誉、回款进度以及对产品的要求等因素确定正面银浆产品销售价格,公司单位毛利受多种因素影响。
如未来出现下游市场需求萎缩、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公司议价能力下降等情况,公司正面银浆产品的单位毛利可能进一步下滑,从而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仍有部分原材料银粉是向DOWA进口采购,同时随着海外业务的发展,存在一定量的海外收款,以上业务主要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由于人民币汇率可能受全球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如公司进口采购规模继续扩大,公司使用外币结算的金额将相应增加,若未来人民币对美元等外币的汇率发生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生产的正面银浆是制备太阳能电池金属电极的关键材料,处于光伏产业链的上游,最终应用在光伏电站上。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光伏产业在过去十多年中整体经历了快速发展。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已实现或趋近平价上网,但政府的产业扶持政策调整对光伏行业仍具有较大影响。国家对光伏装机容量、补贴规模、补贴力度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将直接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生产经营。如未来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致使新增光伏装机量增速放缓或下滑,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18,120.90 | 338,385.22 | 23.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917.59 | 21,584.54 | 24.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890.33 | 20,340.37 | -2.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175.05 | -83,126.30 | 不适用 |
项目 | 2023年1-6月 | 上年度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73,084.33 | 454,707.98 | 4.04 |
总资产 | 646,349.42 | 581,127.68 | 11.2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3 | 1.74 | -6.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3 | 1.74 | -6.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 | 1.64 | -26.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7 | 16.06 | 减少10.2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6 | 15.14 | 减少10.8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62 | 9.15 | 减少2.53个百分点 |
(三)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公司通过积极开展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实现了正面银浆出货量的增加,同时通过银粉国产化、规模化效应和管理提效等措施使净利润增长。
2、非经常性损益方面:主要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政府补助以及持有、交割远期外汇锁汇合约产生公允价值变动的综合影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变动,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入规模持续扩大,销售收款与采购付款之间存在的账期差异使公司需要较多的营运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主要原因系公司股份总数量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研发工作覆盖了从原材料性能的理论研究到银浆产品量产落地的全过程,不断优化正面银浆配方和制备工艺,持续产生技术创新成果。经过多年积累,现已掌握多项应用于主要产品的研发、生产的核心技术。
在P型电池用正面银浆技术方面,公司解决了本行业普遍存在的收窄栅线宽度和提升印刷速度难以平衡,降低钝化损伤和优化接触电阻难以平衡,降低银浆
耗量和提升组件可靠性难以平衡等多项技术难题,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公司在夯实P型电池用正面银浆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布局下一代N型高效电池用正面银浆技术,保证在此基础上开发的低温银浆能同时满足高导电性、高焊接拉力和快速印刷的要求。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形成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未来研发将持续保持高投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以应对光伏行业新技术不断更迭对银浆材料降本增效的要求。
报告期内,各种新型N型硅电池用导电浆料浆性能提升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研项目全面覆盖N型TOPCON、HJT、X-BC及薄膜电池不同技术路线的产品需求,适配B扩SE技术、低于12um超窄线宽印刷、高可靠性银铝浆技术、低温固化低成本导电浆料等新技术,实现了TOPCon成套银浆、HJT银浆及低成本导电浆料产品的量产供货。
(二)人才团队优势
目前公司已汇聚了一批国内外资深的电子浆料专家,组建了一支极具竞争力的研发团队,并已在行业深耕多年,对行业研发方向有深刻的把控;在新型电子浆料制备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保证了公司产品和技术的不断创新。且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不断丰富核心团队和技术人员梯队。
公司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着力营造企业创新氛围,强调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以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发展机遇吸引并留住人才。并坚持内部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不断从年轻队伍中挖掘后备力量,增加人才储备,形成了合理的优秀人才梯队。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合计168人,其中本科及以上研发人员有89名,包括32名硕士、7名博士,多名研发人员拥有微纳米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高分子化学、物理学等方面的学术及研发经验,多名研发人员曾作为组员获得“2019年江苏省双创团队”称号。
(三)产品结构优势
正面银浆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对于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公司积极布局行业前沿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光伏银浆产品线覆盖
了目前市场上所有的主流电池技术路线,包括新一代PERC+SE电池、N型TOPCon电池、异质结(HJT)电池、XBC、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等,并针对新一代无网结超细线印刷技术、低银耗技术、叠层钝化技术、SMBB技术、叠瓦技术等方向加快产品升级,帮助电池企业提升电池转换效率和组件输出功率。公司凭借着品类丰富、迭代迅速的产品体系,可灵活应对市场的快速变化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
(四)客户优势
公司深耕正银行业多年,依托核心技术和专业人才,为下游太阳能电池厂商持续提供优质、高效、迭代迅速的产品,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包括通威太阳能、晶科能源、天合光能、东方日升、晶澳科技、爱旭股份、横店东磁、中来光电、阿特斯、润阳新能源、捷泰科技、中润新能源、英发集团、正泰新能源、华晟新能源、金刚玻璃、REC等行业龙头。通过与规模较大的直销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提升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五)全方位服务优势
公司通过为下游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商提供全方位跟踪服务以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搭建灵活高效的客户响应体系并及时跟进其产品需求,主要体现在:①配备客户驻地研发工程师,负责项目技术沟通并提供产品技术支持;②设置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专人对接,统一负责客户所有项目的协调与沟通;③建立完备的客户档案、客户投诉等管理系统,确保与客户间沟通信息的准确性,并且实现及时、准确地响应客户所反馈的问题;④建立信息快速传递与反馈机制,保证公司销售、研发、生产等各部门之间建有严谨的工作流程和沟通机制,确保了客户需求的快速处理与反馈,并且时刻与客户保持紧密的沟通、迅速响应并解决客户问题。依托公司显著的全方位客户服务优势,公司与诸多下游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7,680.27 | 30,957.56 | -10.5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7,680.27 | 30,957.56 | -10.5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62 | 9.15 | 减少2.5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注:以上研发投入与财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公司研发投入包括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支出、研发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以及为满足相关技术产业化运用涉及的中试等成本费用;而财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关于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的,包括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不满足资本化部分的支出。
(二)在研项目情况进展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26% 全钝化全背电极(XBC)电池中高温导电银浆技术 | 6,000,000.00 | 10,929,565.72 | 10,929,565.72 | 完成技术调研和配方初步定型 | 完成对 X-BC 浆料的客户端技术需求调研,完成内部配方初步开发及客户端多轮匹配性测试 | 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实施将为XBC等新型高效器件结构提供潜在的浆料金属化解决方案。 |
2 | >27%薄膜硅-晶体硅异质结(HJT)太阳电池高导电低成本复合银浆技术 | 20,000,000.00 | 14,081,584.65 | 14,081,584.65 | 实现客户端量产,技术持续精进中 | 优化 HJT 低温银浆配方及制备工艺,以实现以下目标:①提升低温浆料印刷性,满足<14um线宽印刷要求;②提高细栅导电率;③开发低成本材料对银的替代,完成50%及以下银含产品开发。 | 国内先进水平 | 转化效率领先、产品技术领先。通过项目实施,将显著缩小HJT与主流PERC、TOPCon等电池的金属化成本差异。 |
3 | ≤5mg每瓦低单耗高可靠性单晶PERC电池国产银粉银浆技术 | 100,000,000.00 | 43,537,330.22 | 43,537,330.22 | 实现客户端量产,技术持续精进中 | 优化 PERC 单晶高效电池无机体系的开发,以实现以下目标: ①提升银浆印刷性,匹配<10um印刷要求; ②提升现有技术的光电转化效率;③降低现有相关产品的银浆耗量。 | 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主流单晶PERC电池光电电转换效率至23.7%,正银使用成本有望降至0.04元/W以内。 |
4 | MLCC端电极浆料 | 8,000,000.00 | 3,463,563.80 | 5,568,435.43 | 完成客户小试通过,进一步加大量测试中 | 完成铜端浆配方开发及客户端多轮匹配性测试,全面覆盖MLCC大、小尺寸不同规格产品,满足客户对拉力、镀液渗 | 国内领先 | 产品性能优异、技术领先,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实现铜端浆国产替代,助力客户 |
透和可靠性等要求,实现批量生产 | 提高产品稳定性并降低生产成本,防止关键时刻材料被断供。 | |||||||
5 | N-TOPCon 电池选择性发射极(B-SE)高接触无机体系及超细线印刷技术 | 120,000,000.00 | 46,085,072.77 | 46,085,072.77 | 实现客户端量产,技术持续精进中 | 优化 N-TOPCon 电池高效导电银浆关键技术及成套产品开发,以实现以下目标: ①实现与选择性发射极<1mΩ的接触电阻,电池转化效率提升 0.15% ;②实现<13um线宽印刷要求。 | 国内领先 | 成套产品转化效率领先、电池应用良率、成本领先。助力一线客户TOPCon实现25.5%量产效率突破,加速该技术成为行业的主流产品。 |
6 | SMBB晶硅太阳电池高效主栅银浆开发 | 60,000,000.00 | 11,548,045.99 | 11,548,045.99 | 实现客户端量产,技术持续精进中 | 优化SMBB电池高效主栅浆料配方,以实现以下目标: ①实现<15um线宽快速印刷要求;②开发小于82%固含产品,并保证焊接拉力和可靠性。 | 国内领先 | 产品主栅连接线印刷性大幅提升,提升产品良率0.2%。实现单片电池主栅浆料耗量降低2mg。 |
7 | 低温陶瓷共烧内电极导电银浆开发 | 15,000,000.00 | 6,948,604.44 | 6,948,604.44 | 实现客户端量产,技术持续精进中 | 完成LTCC成套技术浆料产品开发方案,实现以下目标:①实现不同收缩率膜带的内浆产品;②开发82%固含高导电率适用于填孔的浆料需求;③从LTCC向其他共烧叠层器件配套浆料延申,形成系列产品。 | 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可以填补国内针对不同收缩膜带成套匹配内电极浆料需求,更高效的解决LTCC元器件的核心材料需求,能够延申导各类叠层器件内电极高品质产品需要。 |
8 | 高性能单双面PERC电池通用低银含背电极银 | 20,000,000.00 | 11,567,247.78 | 11,567,247.78 | 完成技术调研和配方初 | 完成高性能通用型低银含背电极银浆技术定性,并完成客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实施将为新型高效器件结构提供潜 |
浆技术 | 步定型 | 户端导入性测试进入可靠性阶段。 | 在的低成本浆料金属化解决方案。 | |||||
9 | 光伏导电银浆全自动集成投料系统的设计与应用 | 150,000,000.00 | 118,295,161.77 | 118,295,161.77 | 基本完成开发 | 完成浆料自动投料系统软硬件设计和开发,并完成方案验证,进入系统试制阶段。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可大幅提升浆料生产流程的自动化程度,提升工序品控能力。 |
10 | 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用高性能导电胶开发 | 13,000,000.00 | 4,392,078.66 | 9,205,052.91 | 有机硅导电胶:完成产品开发,银胶和银铜胶已实现量产; 环氧导电胶:配方基本定型,客户(一道)验证中。 | 完成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用高性能导电胶开发并实现量产。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的实施使得我们在BIPV市场保持强有力的竞争力,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不同化学体系,不同工艺),同时,我们的产品线得以很好扩充。 |
11 | 光伏银浆高效超细分散控制技术及工程化 | 6,000,000.00 | 3,691,402.43 | 3,691,402.43 | 基本完成开发 | 完成分散技术的小试、中试验证,形成技术初步方案。 | 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提升银浆工艺过程对无机粉体和有机分散能力,改善浆料细度和稳定性,提升产品流动性和印刷
性。
12 | 电子级高球形度银粉开发及量产化 | 10,000,000.00 | 448,444.21 | 448,444.21 | 基本完成开发 | 完成产品性能设计定型和配方验证,完成产线自动化改造。 | 国内领先 | 提升银粉致密度和流动性,改善浆料印刷性。 |
13 | 高分散性微纳米结构银 | 4,000,000.00 | 1,814,635.38 | 1,814,635.38 | 基本完成开 | 完成工艺路线开发完成,中、 | 国内领先 | 提升银粉分散性和烧 |
粉开发 | 发 | 大试验证中 | 结活性,改善浆料印刷性和烧结工艺窗口 | |||||
合计 | / | 532,000,000.00 | 276,802,737.82 | 283,720,583.70 | / | / | / | /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292,013.26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621.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7,495.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 吨导电银浆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27,287.00 | 27,287.00 | 27,287.00 | 16,780.06 | 16,780.06 | -10,506.94 | 61.49 | 2022年8月 | 9,210.51 | 是 | 否 | |
常州工程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5,400.00 | 5,400.00 | 5,400.00 | 5,130.92 | 5,130.92 | -269.08 | 95.02 | 2022年10月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 | 69,873.62 | -126.38 | 99.82%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 | 否 | 189,326.26 | 189,326.26 | 189,326.26 | 55,710.44 | 55,710.44 | -133,615.81 | 29.43%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292,013.26 | 292,013.26 | 292,013.26 | 77,621.42 | 147,495.04 | -144,518.22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416.7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996.74万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328.74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996.74万元(不含增值税)。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期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45,50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均未到期,未产生理财收益,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45,5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6,7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已经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55,710.4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聚和材料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聚和材料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刘海东。截至2023年6月30日,聚和材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直接持股数 | 年末直接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刘海东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12,379,350.00 | 18,321,438.00 | 5,942,088.00 |
李浩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 - | - |
冈本珍范 (OKAMOTOKUNINORI)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2,500,000.00 | 3,700,000.00 | 1,200,000.00 |
敖毅伟 | 董事、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 494,022.00 | 731,153.00 | 237,131.00 |
樊昕炜 | 董事、副总经理 | - | - | - |
姚剑 | 董事 | - | - | - |
陈缨 | 独立董事 | - | - | - |
王莉 | 独立董事 | - | - | - |
纪超一 | 独立董事 | - | - | - |
罗英梅 | 独立董事 | - | - | - |
李宏伟 | 监事会主席 | - | - | - |
黄莉娜 | 监事 | - | - | - |
李玉兰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黄小飞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祝福欢 | 监事 | - | - | - |
戴烨栋 | 监事 | - | - | - |
蒋安松 | 董事会秘书 | - | - | - |
郑建华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任益超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合计 | / | 15,373,372.00 | 22,752,591.00 | 7,379,219.00 |
注:上表中的股份变动系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所致。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本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