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比例 | 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李浩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13.00 | 3.42% | 0.05% |
2 | 敖毅伟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3.00 | 3.42% | 0.05% |
3 | 樊昕炜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13.00 | 3.42% | 0.05% |
4 | 冈本珍范(OKAMOTO KUNINORI) | 日本 | 董事、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 | 8.00 | 2.11% | 0.03% |
5 | 姚剑 | 中国 | 董事 | 10.00 | 2.63% | 0.04% |
6 | 林椿楠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13.00 | 3.42% | 0.05% |
7 | 朱立波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10.00 | 2.63% | 0.04% |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162人) | 278.60 | 73.32% | 1.15%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 358.60 | 94.37% | 1.48% | |||
三、预留部分 | 21.40 | 5.63% | 0.09% | |||
合计 | 380.00 | 100.00% | 1.57%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海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敖毅伟先生、冈本珍范(OKAMOTO KUNINORI)先生、朱立波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蒋欣欣女士的配偶樊昕炜先生、张晓梅女士的配偶黄吉僖先生,除前述人员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3、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包含2名日本籍员工(冈本珍范(OKAMOTO KUNINORI)
先生、NOGAMI NORIAKI先生)、1名美国籍员工(CHEN LI女士)及1名中国香港籍员工(曹中信先生)。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0.0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5、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6、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