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20  聚和材料(688503)公司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因关联监事黄莉娜女士的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依法回避表

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因关联监事黄莉娜女士的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因关联监事黄莉娜女士的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