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反映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测算,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转回减值损失80,849,572.6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 转回减值金额 | 备注 |
信用减值损失 | 42,569,211.17 | 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减值 |
资产减值损失 | 38,280,361.47 | 存货跌价损失 |
合计 | 80,849,572.64 |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
确认转回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42,569,211.17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1. 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依据上述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转回存货跌价损失人民币38,280,361.47元。
三、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2024年第三季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0,849,572.64元,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80,849,572.64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上述数据系公司财务部核算,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转回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