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张江: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复旦张江(688505)公司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主席王海波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划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包括第13.36条及19A.38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