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张江: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建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29,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监事会同意将《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8.90元/股调整为8.8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归属757.21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