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张江: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增,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8,627,36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0,670,4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6,572,1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2,560,047元(含税))(其中A股股本为710,572,10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740,047元;H股股本为326,000,00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82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6.8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
若公司2024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