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辰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索辰科技(688507)公司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2023 年 9 月

目 录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6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8议案一: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8议案二: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10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要求逐项填写,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现场出席的股东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3日14点00分现场会议地点: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27号)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3.主持人:董事长陈灏先生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5.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有关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及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认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办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审查已授出权益是否符合归属条件,办理已授出权益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6、决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7、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代表公司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相关协议;

8、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应遵照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9、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需要董事会办理的其他一切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为办理上述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1、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聘用或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服务机构。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对董事会办理上述事宜的授权期限确定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且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必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上述授权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则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