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辰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5-09  索辰科技(688507)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索辰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韬、陈佳一被保荐公司代码:688507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1号)批复,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033.3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5.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746.9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574.91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4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在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3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项 目工作内容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核查了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
项 目工作内容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10、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1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13、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14、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项 目工作内容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15、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6、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7、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于
项 目工作内容
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有2人参加了现场检查。
18、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9、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20、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21、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2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项 目工作内容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该等事项。
2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项 目工作内容
2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规范运作,未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26、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2023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5月11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3年6月1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2023年10月11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项 目工作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研发失败风险

相对于一般软件,CAE软件技术门槛高、涉及学科广、研发难度大、体系设计复杂、研发周期长,目前我国工业软件整体水平明显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公司成立起步时间相对较晚,在产品体系、技术实力等方面相对国际竞争对手仍存在较大差距,未来需要持续投入资金与人力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以求形成赶超。若公司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研发成果未达预期甚至研发失败,可能无法继续保持较高的市场竞争力,丢失市场份额,对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及技术人员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高素质的技术人员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CAE软件开发需要大量掌握数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和工程学知识的复合型

人才,行业人才在国内范围相当稀缺,同时多年来互联网、人工智能等行业的发展吸引了大量具备CAE行业知识和能力的人才进入,进一步加剧了行业人才的匮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技术研发和业务拓展过程中积累了一批研发能力突出、项目经验丰富的核心人员,并且相关人员均具备丰富的CAE领域科研经验,能够深入理解并服务于客户的需求。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并进行了员工资管计划等方式稳定研发队伍。未来市场人才竞争激烈,若公司若不能维持研发人员的稳定性并不断吸引行业优秀人才加盟,公司可能无法保持现有的技术竞争优势,将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业务开拓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军工领域,若公司军工领域客户采购预算大幅下降或公司未能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将给公司业绩带来显著不利影响。此外,公司面临着新客户拓展的业务开拓压力,如果行业发展低于预期、客户开拓不利、公司未能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及服务,则公司将面临收入可能无法按计划增长甚至下滑的风险。

4、收入存在年度和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军工单位及科研院所等,此类客户出于其项目成本预决算管理目的,大部分会在下半年加快推进其项目的进度,并通常于第四季度集中验收结算,使得公司下半年收入规模整体上优于上半年,具有一定季节性。

公司在产品取得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如果未来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因为客户决策或公司执行进度等原因导致公司第四季度的项目交付和验收出现延迟,将对公司全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收入在年度间发生波动,部分年度收入可能出现同比下降的风险。同时,由于营业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导致发行人存在不同季节利润波动较大、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5、应收账款收回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军工单位及科研院所,此类客户的付款审批流程较为复杂,付款需根据客户整体项目进度、资金安排节奏向公司结算,进而导致公司的

应收账款结算周期整体较长,客户回款速度相对较慢。受公司收入第四季度占比较高、客户付款审批流程较长等因素影响,公司最近三年各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高。如果未来下游客户生产经营出现重大变化或公司催收回款措施不力,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形成坏账损失的风险。如果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也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现金流,对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工业软件自主可控,鼓励和引导资本进入工业软件领域。大量市场参与者或将涌现,加剧市场竞争。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维持竞争优势,持续进行市场开拓,则可能对公司的市场地位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安西斯、达索、西门子等国外竞争对手在工业软件市场竞争中总体上仍处于优势地位,若上述国外竞争对手依靠市场影响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等优势调整其在国内的营销策略,会导致竞争进一步加剧。

7、宏观环境风险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全球贸易摩擦也时有发生。进出口的不利因素会影响到投资的增长,进而影响到中国制造业的发展。制造业作为公司的下游客户,未来若宏观经济波动加剧,可能造成客户在信息化以及研发设计类软件需求上的进一步疲软,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员工人数也会大幅增长,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人员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到完全达产还需要一定时间,无法在短期内快速实现效益,若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顺利实施、新技术开发进度不达预期、研发遭遇技术瓶颈甚至失败,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为软件企业,过往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存在生产、加工、制造和装配环节,公司本次实施的“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需要采购水听器等元器件后进行装配和集成,涉及生产环节,并计划采购生产设备。如果

公司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公司生产管理经验不足或缺乏相关生产人员,导致生产的相关设备无法达到预定技术要求或得到客户认可,该募投项目将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也会因固定资产增加导致折旧增加,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倘若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需求、相关产业政策、市场开拓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技术水平、销售覆盖、服务能力配套不到位,导致公司销售未达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而导致的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320,381,398.34268,052,325.8319.52192,694,009.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476,982.2453,771,157.956.8950,356,41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694,711.7626,823,491.1692.7227,512,284.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154,962.81926,636.83-6,268.00-50,551,235.02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93,944,677.54526,588,066.56449.57473,473,059.94
总资产3,087,415,768.13724,979,623.64325.86610,186,597.76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21.17-12.821.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21.17-12.821.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20.5858.620.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410.74减少8.00个百分点15.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75.36减少2.89个百分点8.3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2.8532.68增加0.17个百分点31.7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694,711.7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92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58.62%,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且非经常性损益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154,962.8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68.00%,主要系支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93,944,677.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9.57%,总资产为3,087,415,768.1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5.8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自主研发及面向客户自主可控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积极响应国家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政策,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发展路径。在CAE领域,公司实现了全流程自主可控公司在CAE求解器模块的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底层开发能力,产品核心模块不依赖于第三方供应商,能有效避免了在商业竞争及贸易争端中被第三方限制的情况。

近年来,由于国际贸易摩擦频现,国外工业软件企业频繁向国内科研院所或企业技术禁运。在此背景下,国内部分科研院所及企业越发重视国内供应商的发掘,为国内CAE企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同时,作为内资民营企业,公司已取得从事军工业务相关资质,与国防科技领域的客户合作过程中,在满足客户技术需求的同时,能充分满足客户对信息安全管理的需要。

2、在部分细分领域的技术和算法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基于对物理学、数学等学科理论的深入学习,不断开发各类先进的求解器算法并持续优化,提升产品的计算分

析能力,目前公司在部分细分领域已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算法优势。如在流体仿真领域,公司拥有基于气体动理学模型的三套先进算法,分别是气体动理学算法(GKS)、直接模拟蒙特卡洛(DSMC)方法、光滑粒子流体动力学(SPH)方法,均为基于高性能计算的行业前沿算法,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先进性。

同时,公司目前在流体、结构、声学领域开发的多个求解算法均是以高性能计算为支撑,部分算法在千核以上的并行计算中依然有良好的加速比。随着计算机性能的不断发展,计算的精度和效率能够有效提升,减少前处理的时间与人力成本。

3、对CAE行业的前瞻性和矩阵布局

目前,公司CAE软件的核心产品为工程仿真软件和仿真产品开发,产品涉及流体、结构、光学、声学、电磁、测控、多学科等多个方向,逐步实现CAE软件工具的多领域全方位覆盖,使得公司具备了多学科耦合分析所需的基础,并拥有了一定的先发优势。公司持续强化打造全学科仿真软件,以满足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客户需求。通过覆盖CAE整体需求,公司将提供一系列完整的仿真解决方案,包括前处理、求解器、后处理等环节。这样的综合解决方案可以让用户在一个软件平台上完成整个仿真过程,简化了使用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随着公司在不同学科领域提供综合性的仿真软件产品,市场将形成协同效应。这意味着公司的不同产品之间可以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在此基础上,公司紧抓行业趋势,布局云仿真及高性能计算平台,持续完善业务矩阵。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发展也为CAE带来新的契机。公司一直在进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探索,突破发展AI与CAE的创新融合。

4、人才与研发团队优势

工业软件研发不同于一般意义的软件研发,研发难度大、体系设计复杂、技术门槛高,导致研发周期长、研发迭代速度慢、研发投入较高。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一支高学历、高水平的研发队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增加至316人,其中研发人员202名,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63.9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公司研发人员的比例为62.87%。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涵盖数学、物理、

计算机、工程学等多领域的资深人才,拥有丰富的学术知识与研发创新经验,对行业前沿技术与发展趋势具有深刻认知及判断,保障了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创新。

5、产学研合作布局,从基础教育端深层次绑定未来潜在用户

公司一直积极加强和推动与高校的技术交流与产学研合作。在2023年陆续与上海交通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两所学校达成校企合作。依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创新”的原则,开展联合共建活动,包括索辰仿真软件进入高校课堂,为推动科技与教育的融合,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构建国产仿真软件产学研一体化生态做出了积极贡献。双方不仅深入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助力学校人才培养,同时能够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国产CAE软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从基础教育端深层次绑定未来潜在用户,进一步推动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加速科技创新步伐,更好地为我国工业软件国产化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6、优质客户资源优势和强效的客户粘性

公司拥有十余年来自各军工行业的客户资源和服务经验积累。一方面,工业软件源于工业需求,用于工业场景,需要经历工业场景打磨不断提升品质,带有天然的工业基因,与工业密不可分。丰富的客户资源将为公司各产品线不断迭代进步提供大量典型应用场景,帮助公司深刻理解客户需求,打磨提升产品能力。

另一方面,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贯穿了企业客户产品开发全生命周期,因此公司各学科产品的客户群体会有相当一部分的重叠,这意味着公司庞大的某一单一学科客户群体中存在着其他学科和多学科耦合的需求,各产品线的客户资源相互赋能,助力业务可持续发展。持续满足客户需求、获得客户信任、积累客户资源是公司源源不断发展的动力。

在多年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秉承“探索仿真技术,成就客户创新”的经营理念,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势、完整的产品体系及专业化的服务能力,通过多年的市场推广和客户开发,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致力于为高端制造业用户提供专业化产品与服务,公司的研发能力、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特种工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为客户提供多学科覆盖的工程仿真软件及仿真产品开发服务,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持续扩大工程应用团队的规模,增加了大量的算例库,涵盖了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仿真案例,有效加速产品迭代更新,推出新功能,帮助客户更好的应用软件,客户满意度不断提升的同时增加了客户粘性,也帮助产品不断迭代。

7、横向拓展丰富的行业整合能力

公司一直在加速民用市场的布局,期望通过民用市场的广阔空间不断巩固自身竞争优势。公司于2023年11月完成了对广州阳普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不仅丰富了客户资源,填补华南地区市场空白,同时增厚产品优势,加速开拓民用领域。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05,248,346.2087,601,378.0820.14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05,248,346.2087,601,378.0820.14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2.8532.68增加0.1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二)研发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仿真软件中的索辰通用流体仿真软件共完成了四次产品新版本发布工作;索辰声学仿真软件完成了三次产品新版本发布工作;索辰电磁仿真软件完成了三次产品新版本发布工作;索辰结构仿真软件完成了三次产品新版本发布工作;索辰光学仿真软件完成了三次产品新版本发布工作;索辰多学科仿真软件完成了一次产品新版本发布工作;仿真云平台完成了两次产品内测版本

发布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核心技术。通过发展九项仿真算法相关的核心技术以及五项其他核心技术,进一步扩大产品的性能优势,显著提升了产品的可用性和易用性。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53,746.97
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9,231.02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234,515.95
减: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355.38
减:本期支付的发行费2,518.2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置换预先已支付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6,133.00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扣减手续费净额2,660.4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78,169.76

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因转增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相应发生变化。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程 韬陈佳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