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辰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7证券简称:索辰科技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其它因素的影响,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33,400股,发行价格245.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7,46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5,749,104.8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8,269.79 | 28,269.79 |
2 | 工业仿真云项目 | 22,910.57 | 22,910.57 |
3 | 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 | 18,800.00 | 12,210.00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500.00 | 3,5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103,480.36 | 96,890.3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已使用金额5,881.23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48.1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 | 12,210.00 | 2025年4月 | 2026年4月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主体建筑工程建设和部分设备的采购工作,正在进行相关实验室装修工程施工、公用设施的调试以及剩余实验设备的安装调配工作。考虑到后续装修、实验设备安装调试还需要一定周期,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相应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项目延期。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