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
月
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人,实际出席监事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0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