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人,实际出席监事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