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关于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16  芯朋微(688508)公司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朋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00,000股于2023年5月16日非交易过户至“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四)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尚处于锁定期。

二、 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初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时,对公司外部环境和业务发展表示乐观的态度,但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复苏面临挑战、市场需求波动较大,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若继续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现结合激励对象的意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 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因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0月14日,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易扬波已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五、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措施

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终止后,由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继续研究推出有效的激励方式,以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