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地信: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5-04-12  正元地信(688509)公司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

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瑞君、柯瑞

2025年4月8

(三)现场检查时间

李瑞君、柯瑞、

(四)现场检查人员

张一鸣

公司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五)现场检查内容

对外投资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2、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文件;

3、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等资料;

5、查阅公司的内控制度相关文件;

6、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有关资料。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及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存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实

地查看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截止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剩余资金已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正元地信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正元地信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正元地信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相关内部相关制度,查阅了相关三会会议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查阅了公司部分重大销售合同,同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850.1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94.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5.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783.7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9.57%。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业务运转正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主要原因为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市场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客户预算收紧、项目招投标延期,部分市场区域业务拓展较慢,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同时市场需求不足,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同比下降。因经营回款未达预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大幅增加。公司已经在《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了业绩预告情况及业绩变动原因,充分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针对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公司经营情况,督促公司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业绩下滑风险。报告期内,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市场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客户预算收紧、项目招投标延期,部分市场区域业务拓展较慢,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同时市场需求不足,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同比下降。因经营回款未达预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大幅增加。未来如果市场拓展不力,新签合同额继续减少,公司有可能面临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

独立性、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