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亚科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关联董事严奇先生、阮仕海先生、邵燃先生回避表决,关联监事朱国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及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作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5,000 | - | 294 | 1.41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业务需求增加 |
小计 | 5,000 | 294 | 1.41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40,000 | 1,500 | 19,860 | 36.90 | 国内业务预计增加 |
小计 | 40,000 | 1,500 | 19,860 | 36.90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1,000 | - | 21 | 0.65 | - |
无锡乘风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 | - | -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业务需求增加 | |
小计 | 1,100 | - | 21 | 0.65 | - |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租赁关联方资产及发生水电费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400 | 27 | 337 | 100 | - |
小计 | 400 | 27 | 337 | 100 | - | |
其他 | 严奇、周丽华夫妇 | 3,998 | 3,998 | 5,332 | 100 | - |
小计 | 3,998 | 3,998 | 5,332 | 100 | - | |
合计 | 50,498 | 5,525 | 25,844 | - | - |
注: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1,000 | 294 | 实际需求调整 |
小计 | 1,000 | 294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30,000 | 19,860 | 销售业务未达预期数 |
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 | 500 | 31 | 销售业务未达预期数 | |
小计 | 30,500 | 19,891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300 | 21 | 实际需求调整 |
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 | 1,500 | 838 | - | |
无锡乘风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 | 实际需求调整 | |
小计 | 1,900 | 859 | - | |
租赁关联方资产及发生水电费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研院所工厂 | 400 | 337 | - |
小计 | 400 | 337 | - | |
其他 | 严奇、周丽华夫妇 | 22,000 | 5,332 | 实际需求调整 |
小计 | 22,000 | 5,332 | - | |
合计 | 55,800 | 26,713 | - |
注: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曹建国 |
注册资本 | 5,00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6年5月3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MA005UCQ5P |
办公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 |
经营范围 | 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技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务;飞机、发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先进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试技术研究;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其他业务。 |
主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国务院国资委 |
2、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谢康伟 |
注册资本 | 1,862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03年12月1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4757302561L |
办公地点 | 无锡市新吴区62号地块(东裕村小区) |
经营范围 | 汽轮机和燃汽轮机配件、机械零部件的加工;精密模具、航空器零配件(不含螺旋桨)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主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郁晓春、沈稚辉 |
3、无锡乘风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沈涵 |
注册资本 | 6,270.1915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4MA274LE56U |
办公地点 |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号C栋510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喷涂加工;真空镀膜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为无锡培风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沈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 关联人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股东,其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2 | 无锡市泛亚精工有限公司 | 为离任监事沈稚辉先生持股30.10%的企业,其已于2022年5月18日届满离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十五)中内容“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从严将与其2023年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
3 | 无锡乘风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航亚科技持股15.95%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产品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
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监事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航亚科技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