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亚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如下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依法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应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维持会议秩序,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股东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一、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室(江苏省无锡市新东安路35号)
(三)会议召集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
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经营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公司关联股东严奇、阮仕海、邵燃、朱国有、黄勤、朱宏大、张广易、丁立、无锡华航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井鸿翔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公司关联股东严奇、阮仕海、邵燃、朱国有、黄勤、朱宏大、张广易、丁立、无锡华航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井鸿翔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离职员工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
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实际情况决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公司关联股东严奇、阮仕海、邵燃、朱国有、黄勤、朱宏大、张广易、丁立、无锡华航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井鸿翔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