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委托研制业务不断扩大,涉及领域持续拓宽,根据公司委托研制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结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研制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