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电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10  天微电子(688511)公司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会议资料将于会后统一回收,感谢配合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9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建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等相关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到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中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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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为计票人,一名股东代表、一名律师代表为监票人;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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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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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14时30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巨万里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会议议程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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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六)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详见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本议案已于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订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详见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已于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和条件、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⑦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⑧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⑩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托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于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