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聘任王涛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