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6年
月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565号
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2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3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21,892,917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21,892,91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6.110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6.1100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徐斌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119,042,419 | 97.6614 | 1,676,126 | 1.3750 | 1,174,372 | 0.9636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119,288,824 | 97.8636 | 1,164,588 | 0.9554 | 1,439,505 | 1.1810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序号 | (%) | (%) | (%) | ||||
| 1 | 《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34,586,255 | 92.3858 | 1,676,126 | 4.4772 | 1,174,372 | 3.1369 |
| 2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34,832,660 | 93.0440 | 1,164,588 | 3.1108 | 1,439,505 | 3.8452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维怡、蔡金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