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东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方芳女士、独立董事尚姝女士、董事张大明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人士方芳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出席,具体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1 | 2022年1月8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1次会议 | 审议《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计划》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无 |
2 | 2022年3月18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2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无 |
3 | 2022年4月19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3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无 |
4 | 2022年7月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 审议《关于公司 | 经过充分沟通讨 | 无 |
17日 | 第4次会议 | 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论,一致通过议案 | ||
5 | 2022年10月17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5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无 |
6 | 2022年10月25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6次会议 |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无 |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同意公司续聘中汇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及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经营和实际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行业专长,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深入沟通,在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就有关事项向外部审计机构做出提示,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汇报。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充分、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审计委员会职责,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请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发挥自身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审计职责,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进行尽职审查,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促进公司良性经营发展。
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特此报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方芳、尚姝、张大明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