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东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达到总股本的1%暨回购进展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达到总股本的1%暨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8/15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3/8/15~2024/8/14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961,076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1109%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8,265.48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30.96元/股~56.05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至2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73元/股(含)调整为49.2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2024年7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61,07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109%,购买的最高价为56.05元/股、最低价为30.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2,654,844.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